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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检察机关锁定三大重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7:4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5月11日讯 (记者岳嵬 特约记者李轩甫)我省检察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今起展开。今天下午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合我省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部署了我省此次专项工作三大查办重点。

  会议明确,检察机关重点查办的三类商业贿赂案件为:

  一是发生在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即重点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出版发行、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电信、电力等行业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

  二是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索取和收受商业贿赂的犯罪案件。尤其要查处国家公务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行为。特别是对国家公务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必须严惩不贷。

  三是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犯罪大案要案。即集中力量查办那些涉案金额大、嫌疑人职务高、涉案范围广、涉案人员多、社会影响恶劣的商业贿赂犯罪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

  会议同时要求,在严肃查办国有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同时,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大肆行贿、腐蚀拉拢国家工作人员、危害严重的行贿犯罪也要依法惩处。

  据了解,在商业贿赂犯罪涉及的八个罪名中,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有六个。省检察院已经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五月底以前,全省各级检察院都将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工作的指挥协调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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