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行建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规范重大工程建立廉政保障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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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8:00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记者倪国和通讯员施坚轩)市检察院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市纪委、市检察院、市监察委、市建工委、市建委等五家单位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广重大建设工程争创“双优”活动的意见》,这是全国检察机关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中,首次由省市一级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等部门以文件形式,对建立建筑行业的廉政保障机制提出规范和要求。 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各种建筑工地2万余个,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7千余家,从
《意见》明确规定:“凡列入市、区、县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均应按此意见开展争创‘双优’活动。”《意见》还将开展争创“双优”活动与建设单位的考核评比结合起来,规定“凡未开展争创“双优”活动的重大工程建设单位、项目公司、参建单位不得参加立功竞赛优秀公司、先进集体评比;因管理、监督不力,领导干部发生严重不廉洁行为、违纪违法或职务犯罪案件的,取消立功竞赛评比资格,并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