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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公职律师专为职工维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8:15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任悦】从昨日开始,有维权工作经验的工会机关现职工作人员在通过相关的资格考试之后,将以公职律师的身份开始供职或受聘于县级以上工会,专门为职工维权服务。公职律师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职律师执业证,兼有律师和公务员双重身份,只承担受聘工会的涉及职工权益维护及工会相关法律问题,不向社会提供其他有偿服务,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本单位以外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

  按照现行《律师法》规定,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所以,作为公务员的工会机关干部,即使有律师资格也不能参加执业注册,没有律师执业资格,在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方面会受到诸多限制。

  工会公职律师的出现,可较好地解决上述问题。他们将有专门的法律职业资格,他们的职责和权利广泛,在调查取证、查阅案件材料以及参加律师职称评定等方面与社会律师享有同等的权利;他们的地位也将明确为律师和公务员的双重身份。

  <责任编辑>闫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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