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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安机关面向社会聘请特邀督察监督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9:07 云南日报

  新华社郑州5月11日电(记者程红根)河南省公安厅11日宣布,在全省范围内,面向社会聘请500名特邀督察监督员,建立公安机关特邀督察监督员网络。

  河南省公安厅发布的文件称,此举是为了深入贯彻“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方针,进一步强化警风警纪外部监督机制,促进全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推进警务督察工作社会化进程。

  据河南省公安厅纪委书记、督察长程德民介绍,这次通过层层推荐和经省公安厅审核,选聘的特邀督察监督员来自社会各界,具有广泛性、代表性。他们当中有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有新闻工作者,有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有工会、妇联等社会团体成员,有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有工人、农民,有党政领导干部,还有工商企业的负责人和个体经营者。

  河南省公安厅出台规定,被正式选聘的特邀督察监督员聘期为5年。特邀督察监督员在开展监督工作中,具有监督建议权、执法情况咨询权、参与有关工作检查权、转达人民群众意见权;特邀督察监督员还具有警容风纪纠察权和执法质问权。

  规定要求,公安督察部门接到特邀督察监督员反映的情况后,应立即派员调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向特邀督察监督员反馈。

  按照规定,特邀督察监督员在履行监督权时,应当出示河南省公安厅颁发的特邀督察监督员证件。特邀督察监督员在履行监督权时,应当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不得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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