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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运动须防范“意外” 野外探险缺“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9:48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户外运动俱乐部是不是合法的营业性机构,收费是否合理,如何保障人身安全,这都是问题。库布齐沙漠探险的意外事故应引起户外运动爱好者的足够重视。”昨天,一位资深“驴友”致电本报发表了这样的感慨。

  据了解,南京现有大小户外运动俱乐部十多家,其中有的是依托户外运动用品商店,有的是驴友们自发组织的业余组织,也有的是在校大学生“勤工俭学”开办的。这些户外
运动俱乐部的出现丰富了南京市民的业余生活,促进了全民体育运动,有利于增强国民体质,但也应该看到以业余户外运动为名进行的营业性盈利活动也不断出现。向本报反映情况的那位驴友介绍说,这些户外活动每周都有,小到夜登紫金山,大到进西藏、穿越沙漠,至于皖南、大别山、浙西、浙东等地的高山、湖泊都是驴友们的“常规路线”,项目包括穿越、速降、攀岩、冲浪、漂流等。一般说来,每次活动的领队费用由参加活动的驴友分摊,此外每人还要缴二三十元不等的报名费,若一名领队带一支30人左右的队伍,两三天便可有近千元的“进账”。由于驴友出行大多食干粮、住帐篷,个人费用很低,加之这种旅行别有情致,所以还是很受驴友们的欢迎。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户外运动最大的风险是人身安全,有的俱乐部出于可能发生的意外考虑,因此规定每次活动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但也有的俱乐部并未按承诺为驴友购买保险。况且,驴友们所去的地方大多是“荒山野岭”,人迹罕至,各种意外都可能出现,如深受苏浙皖三省驴友青睐的清凉峰,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先后有两名驴友因迷路、坠崖而丧失了性命,而清凉峰是海拔高度只是1700多米的“矮山”,其主要原因是通信(手机在清凉峰地区基本无信号)、联络、后勤保障未跟上,导致悲剧的发生。尽管如此,如今每到双休日仍有各路驴友在清凉峰上会师。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李晓霞律师认为,俱乐部组织一些公益性的户外运动无可厚非,但把它作为营业性活动来获取利润则是违法的。其次,从事盈利性的俱乐部未经工商、物价等部门的批准,不向税务部门缴税,也表明他们的行为不合法。还有一点要说的,这些俱乐部是介于体育、旅游等行业的交叉边缘,谁来管,该谁管都是值得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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