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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户口” 统“着装” 校车6月管起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09:49 云南日报

  昨日,记者从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委员会获悉,即日起至年底,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我省将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至年底,全省各州、市要有1/3的县(市、区)达到“平安畅通县区”标准。按照创建活动的要求,我省计划在今年6月底前,对各学校、幼儿园的校车采取户籍化管理。

  据悉,今天起至2008年年底前,相关部门将督促运输企业、私营车主按照规定对运
营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安装车辆行驶记录仪,未安装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同时,明确规定,一年内发生3次超员20%以上或两次超员50%以上的,一律停止该班线运营,并限期整改直至吊销该客运线路经营许可证;运营客车半年内发生两次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且客运企业驾驶人负主要责任的,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外,还要责令客运企业消除安全隐患。根据相关规定,事故多发、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客运企业将被公开曝光。

  此外,全省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计划在今年6月底前建立校车和学校、幼儿园承租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制度,对校车采取户籍化管理;通过查清无证经营的学校、幼儿园校车数量,对校车行驶线路等信息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校车驾驶人管理数据库,定期通报校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校车使用要建立起许可制度,并统一外观标识,规范车内安全防护设施。从严处罚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和相关责任人,要优先规划通校等级公路建设,拓展班车线路,为师生出行创造条件。

  记者 李惠民(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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