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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时评:治闯红灯不能走入两个极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0:36 广西新闻网

  据《现代快报》5月11日报道,5月10日上午,江苏省“不闯红灯”文明交通行动全面启动,在启动仪式上,江苏省公安厅厅长黄明则带领全体参加仪式的人员,庄严宣读了誓词:“我宣誓,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从我做起,不闯红灯,走文明路,做文明人。”

  或许有人认为,公安厅长本应是交通规则的模范遵守者,现在却要公开宣誓不闯红
灯,实在有点可笑。但如果仅这么理解,就显得片面了。在笔者看来,公安厅长带头宣誓不闯红灯,它折射出我国在治理行人违法现象上的困局。

  说到行人违法,不能不提“撞了白撞”。前些年,很多地方对“撞了白撞”情有独钟。所谓“撞了白撞”,就是因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责任而引起的交通事故,机动车方不承担责任。此举对制止行人违法的确有一定的威慑力,但最终因缺乏人道主义精神而成为众矢之的。

  从“撞了白撞”到厅长宣誓。我们可以看出,多年来,在治理行人违法上,交管部门始终在过激和太温和两个极端中摇摆。过激的不行,过于温和的就行吗?我看未必。厅长宣誓,自然不是只为了他自己,更是想做个表率,但这个做法,未免太温和了——对违法行为,需要宣誓才不去做吗?现有的法律制裁都未必能阻挡一些人闯红灯,他们又哪里会把你的道德感召当回事?毕竟宣誓只是个人行为,对别人起不到约束作用。

  我们能否借鉴国外一些经验?比如新加坡,行人违法现象较少,这除了国民素质较高外,高额罚款也是重要的一环。去年底,新加坡还规定,在巴士停车场及车站乱穿马路的行人,最多可被判入狱三个月并罚款571新元——这恐怕是行人违法少的重要原因。这比我们过激或过于温和的措施,有效得多。编辑:黄皓作者:姬于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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