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时评:对"天价"物业费需釜底抽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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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0:36 广西新闻网 | |||||||||
据《中国青年报》5月11日报道,北京一小区开发商自定物业费收费标准,价格畸高让业主发出感叹:谁来管管“天价”物业费?该报调查发现,市民普遍认为物管费偏高。这个调查和重庆、成都、深圳等各地媒体的调查完全吻合,说明物管费偏高是个必须面对的普遍问题。 为什么会出现上述情况?想弄清这个问题,得探讨一下物业管理费的前世今生。众
但在房改全面推开后,经济收入水平较低的市民,也不得不购买商品房,对他们来说,不合理、偏高的物管费,就成了难以接受甚至无力承担的支出负担,于是便滋生出许多纠纷。那么,如何打压“天价”物管费,使之降到合理的、业主能够接受水平呢?笔者认为,必须从物业管理的定性、物管企业组织运作等方面,进行釜底抽薪式的变革。 遏制物管企业的过高利益追求,政府首先必须确立物业管理企业的“公益性质”,要求物管从业者树立公益理念,通过法制途径,要求他们在经营运行中严格遵循保本微利的原则。为此,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据实核定物管成本,对物管从业人员的薪酬待遇、办公经费支出等,实行适当的限定。 在确立物管企业的公益性质之后,政府有关部门对其管理方式也应该深化、细化。比如,割断物管与开发商的利益关联,对物管从业人员和企业实行必要的任期制、轮岗制,以有效地防止物管变成侵害业主利益的霸主。 许多由物管收费与服务引起的纠纷说明,物管收费偏高不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个应该引起政府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对物管业实施变革已经迫在眉睫。编辑:黄皓作者:龚明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