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歌手要版权费 KTV有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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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0:37 CCTV《第一时间》 | |||||||||
再来关注KTV版权事件。KTV光赚钱,却很少给歌手交版权费的事又有了新的动态。昨天,中国音像协会以及刘 欢等知名歌手,就联合针对卡拉OK厅展开了维权行动。 常去KTV厅唱歌的人都知道,歌厅内播放的歌曲绝大多数都是原版的MTV,这些被频繁使用的音像画面,却多是 没有得到歌手、唱片公司授权的。音像协会:没有付费
在中国音像协会牵头下,京城众唱片公司的负责人同刘欢、斯琴格日勒等知名歌星联合发表声明,要向KTV展开维 权行动,共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唱片公司负责人:长期免费使用,造成恶性循环。 据唱片公司负责人介绍,一首歌曲从与创作者洽谈签订合同到包装上市出版MTV,运作周期最少要在半年左右,投 入费用达到4、5十万元,而当一首歌唱火了进入卡拉OK厅后,却成了免费使用。刘欢:20年前有个OK厅给了我90元 的版权使用费,从此就没有了,靠这90元钱,歌手早就饿死了 。 倡议会的主办方也邀请了京城各大KTV的负责人,但最终到场的只有KTV联盟的发言人一人,对于大家提出的集 体维权行动,他可有着不同的看法。我们只是一首歌的流通渠道,使用的是消费者,要收费就该向消费者收 歌手要版权费,KTV又不想交钱,看来这场维权行动之后,最终买单的可能还是我们这些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