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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商业贿赂将上“黑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1:27 国际在线

  新华社福州5月12日电(记者 沈汝发)福州市、县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将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这是福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宣布的。

  为有效遏制药品医疗器械领域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福州市药监部门于近日展开在该领域的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以建立该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用
药安全和有效、经济。

  根据此次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福州市药监部门将积极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信用体系建设,划分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监管。市、县药品监管部门将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向社会公布。对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企业则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为拓宽案源渠道,福州市药监部门还在网站上专门开设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专栏,公布电子信箱、举报电话和设立举报箱。此外,还通过采取保护举报人、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等措施,动员和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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