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院专项执行拖欠社保费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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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2:42 新闻晚报 | |||||||||
□卫建萍 晚报讯 昨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社会保险费案件专项执行大会。法院对欠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等进行了教育,并对其单位的财产情况逐一进行了调查,对无故拖延的责令立即缴纳,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单位,要求做出还款计划。上海利航机械厂、上海新鸿染整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当场缴清了拖欠的社保费近5万元。法院表示,对拒不履行的单位,将在下阶段的集中执行行动中,采取上门调查,查封财产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强制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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