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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向联城索要10万奖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2:42 新闻晚报
□祝玲 实习生 徐蓉蓉

  晚报讯 原本合作愉快的球员与俱乐部,如今因为10万元奖金对簿公堂。申城球员张勇认为老东家未按承诺发放奖金,将联城俱乐部告上法庭。昨天,静安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张勇成为继谢晖、申思之后又一名将与俱乐部之间的纠纷诉诸法庭的足球队员。

  张勇的代理律师胡雪出示了六组证据,根据工作合同,张勇在2004年初加入九城俱
乐部,双方约定了张勇的月薪,俱乐部还承诺在2004年将向球队发放总额为270万元奖金。俱乐部还与张勇签署了一份补充协议书,约定如果张勇协助俱乐部成功晋级中甲联赛,将得到俱乐部另行发放的10万元“冲甲”奖金。

  以上奖金的币种均为人民币。2004年底,九城俱乐部“冲甲”成功,张勇没有收到这笔补充协议承诺的“10万元奖金”。在此期间,九城俱乐部更名为联城俱乐部。2005年12月,联城在媒体上公开申明已将奖金支付给张勇,张勇于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今年3月21日,仲裁部门裁决由联城支付张勇奖金差额1.7万余元,张勇不满,向法院提起诉讼。

  联城方面的代理人朱文磊表示,张勇和俱乐部是先签订的补充协议书,之后才签订了工作合同,工作合同中约定的“总奖金”270万元已经包括补充协议中的10万元奖金,而且“冲甲”成功后,俱乐部已向张勇发放了1万美元(税后)的奖金,这笔奖金折合成人民币后相当于10万元的金额。朱文磊指出,即使张勇追要奖金,也只能要求补足10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的差额。

  到底这10万“冲甲”奖金应该单独发放给张勇,还是包括在全队的270万元总奖金里,成为双方代理人论证争议的焦点,法官昨天应联城方面要求,给双方延长15天的举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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