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政策三年扶持中小企业融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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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3:30 云网 | |||||||||
记者王帆报道 记者昨日从省经委获悉,省经委和云南省地税局将在全省范围内,选取部分信用担保业务开展较好的公司,实行免征营业税优惠。 此项工作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牵头发起,与2004年相关政策比较,今年适当提高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机构准入门槛,注册资金从1000万元提高到要求超过2000万元。除此以外,今年免征营业税的担保机构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
达到上述条件的担保机构,可向省经委企业服务体系处和省地税局税政一处提出申请,经省级汇总、审核并推荐上报后,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并下发免税名单,名单内的担保机构即可到当地税务机关申办免税手续,政策有效期为3年。 据了解,目前全省已享受相关政策的5家担保机构3户在玉溪,2户在昆明。其中3户的政策期限今年届满,要进行重新申报。全省的申报工作将于5月26日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