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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新政策三年扶持中小企业融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3:30 云网

  记者王帆报道 记者昨日从省经委获悉,省经委和云南省地税局将在全省范围内,选取部分信用担保业务开展较好的公司,实行免征营业税优惠。

  此项工作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牵头发起,与2004年相关政策比较,今年适当提高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机构准入门槛,注册资金从1000万元提高到要求超过2000万元。除此以外,今年免征营业税的担保机构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
为主业;不以营利为目的,且担保业务收费标准经过相关部门核准;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经营业绩突出,对受保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和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对中小企业累计贷款担保金额占其累计担保业务总额80%,对单个受保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总额的10%,且单笔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担保资金与担保贷款放大比例不低于3倍,且代偿额占担保资金比例不超过5%。

  达到上述条件的担保机构,可向省经委企业服务体系处和省地税局税政一处提出申请,经省级汇总、审核并推荐上报后,由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并下发免税名单,名单内的担保机构即可到当地税务机关申办免税手续,政策有效期为3年。

  据了解,目前全省已享受相关政策的5家担保机构3户在玉溪,2户在昆明。其中3户的政策期限今年届满,要进行重新申报。全省的申报工作将于5月26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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