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满车祸赔偿 法庭劫持女书记员逃窜(组图)(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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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3:48 国际在线 | |||||||||
拦截:各路段设卡官兵尾随跟踪 嫌疑人劫持车辆疯狂逃窜,人质和司机命悬一线。 在支队的统一指挥下,沿线边防派出所官兵迅速出警,在被劫持车辆可能经过的地段和路口设卡堵截。
但被劫持的吉普车强行冲卡继续行驶。为避免发生撞车等险情,边防官兵一边向其他设卡人员通报,一边驾车与随后到来的崖西、崖南边防派出所官兵一起尾随跟踪。 嫌疑人行至近斗山镇辖区时将司机赶下车由自己驾车继续逃窜。 在都斛与斗山交界地段,嫌疑人发现前方约1公里处又有边防官兵在设卡拦截时,驾驶车辆转入右侧乡道,行驶一段后驶入乡道旁的农田。 营救:狙击手准备设三套方案 嫌疑人下车后劫持人质往稻田深处逃窜。派出所共40余名官兵对其形成合围。 嫌疑人多次将刀架到黄某的脖子上,威胁官兵不准靠近。 这时,围观群众越来越多,交通一度堵塞,嫌疑人的情绪也越来越激动。 现场专案组制定三个方案:一是疏散围观群众,使嫌疑人情绪稳定,边防官兵秘密对嫌疑人所在的稻田进行包抄,寻找机会解救人质,同时与医院联系,做好抢救准备;二是派人对嫌疑人进行喊话教育,争取现场感化;三是做好狙击准备,一旦人质有危险就果断处置。 制服:疑犯想上电视局长扮台长 经过对话,嫌疑人提出要与当地电视台台长和记者见面,要求将自己遭遇车祸及赔偿一事在电视台播出。 针对这一情况,专案组决定由台山市公安局局长梁文辉和一女民警分别扮演“电视台台长”和“记者”,与其进行对话,并答应了将此事在电视台播出的要求,嫌疑人最终放下了手中的柴刀,将人质释放。 至此,经过江门边防官兵和当地警方3小时20分钟的艰苦努力,被劫持人质安全解救。 原因:不满车祸赔偿迁怒法庭 犯罪嫌疑人孔某,男,22岁,湖南人。据孔某供述,两年前,孔某发生交通事故,左小腿被一辆摩托车撞成前胫骨骨折,事后新会区崖门镇法庭判定肇事司机赔偿2万余元。 去年,孔某做了第二次手术,将受伤小腿中的钢板取出,后经新会区法医部门鉴定为一级残疾,崖门镇法庭再次判定肇事司机向孔某赔偿1万余元。 孔某对法庭判决并不满意,于是向江门中院提出上诉,要求肇事司机赔偿11万元人民币,因交不出诉讼费,孔某提出了缓交诉讼费的申请,江门中院答复可缓交一个月。 1个月后,孔某提出了继续缓交诉讼费的申请,当得知未获批准之后,遂产生了报复法院工作人员及肇事司机的念头。 5月9日15时35分许,孔某来到崖门镇法庭二楼办公室内,质问法庭书记员黄某为什么不给他延续申请。当黄回答孔某说是按规定办时,孔某即掏出准备好的糯米粉向黄某脸上撒去,并用柴刀架在黄某脖子上,取出一条约束绳将黄某的双手反绑,随后用准备好的铁丝勒住黄某的脖子,就这样将黄某劫持。 来源:南方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