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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公司向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索赔2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5: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为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被诉索赔最大标的

  本报讯昨天,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外股份”)发布《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称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未按约定提供审计服务,且违反准则出具错误审计报告,致使己方未能及时准确了解财务信息,从而造成巨额财产损失,外股份已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要求普华永道退还
审计费170万元,并赔偿损失2亿元人民币。该会秘书处已于5月8日出具了书面回复,开始仲裁程序。据悉,该案很可能成为迄今为止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被诉索赔标的最大的案件。

  外股份是国内惟一以保税区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据外股份方面介绍,该公司分别于2003年、2004年与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普华永道对外股份截止2003年底及2004年底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即会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外股份为此先后支付了80万元和90万元的审计服务费。普华永道出具了两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外股份的会计报表“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外股份当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当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然而,去年6月,外股份到国海证券上海一营业部提取一年前存于该营业部的2.04亿元保证金时,发现账面上的资金余额只有2万余元。公司在交涉之后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公司原财务部经理黎明红和国海证券上海一营业部原总经理金一敏涉嫌挪用公司资金,将公司2亿多元资金用于炒股,并将其中部分资金转移至其他公司账上。据悉,截至案发,外股份尚有2.2亿元余资金未收回。目前该案已经公安机关侦察终结,移送浦东新区法院,并以挪用资金罪对黎、金等人提起公诉。

  外股份授权律师王小耘和陈芳认为,普华永道在审计过程中严重违反《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其实施函证过程中违反了独立审计的相关规定,在对前述账户资金余额实施函证时,均未直接向证券公司发出询证函,相反却交给外股份的相关人员处理;而该函亦非证券公司直接向普华永道回函,同样是由外股份的相关人员交还给普华永道,为相关人员弄虚作假、挪用资金创造了机会。律师认为,普华永道未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未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即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使外股份蒙受了巨额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去年8月底,小耘律师事务所向普华永道中天公司发出律师函,指出由于其出具错误的审计报告,导致外股份2亿多元的损失,要求对方在收到律师函后10日内就赔偿事宜与律师联系。一周后,普华永道香港/中国总法律顾问传真回复,表示正在调查此事,并希望外股份暂不要采取任何行动。去年9月中旬,王小耘律师再次致函对方,希望不要继续拖延。普华永道方面随即回复,认为其已履行了为外股份提供服务过程中的全部义务,表示其对外股份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拒绝就任何形式的赔偿进行协商。(晓彤胡蕙)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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