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获宠物猪 入境人员违禁携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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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5:4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深圳讯记者前天从深圳皇岗检验检疫局旅检科获悉,一体重约2公斤的宠物小猪在一辆从香港入境的客运大巴上被截获。而携带该宠物的旅客并未按规定申报。 皇岗检验检疫局旅检科的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有关规定,入境人员携带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接受检疫;未经申报和检疫的,禁止入境或者出境。同时,《国家禁止携带入境物品》名录中也明确标明,活动物(伴侣犬,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