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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首席评论:“不买房行动”知易行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15:58 金羊网-羊城晚报

  □伊歌

  关注房价飙升系列评论之五

  面对一路飙升的房价,消费者陷入买与不买两难选择的痛苦煎熬。不久前,深圳市民邹涛在网上发表《关于“不买房行动”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呼吁:“为了不做‘房奴’
,为了一辈子不要再背负沉重的债务,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在近三年之内不要买房。”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浩坤日前也表示,综合权衡预计三年后房价将趋于相对理性,不着急买房的市民大可到时再作考虑。

  邹涛的“不买房”与林浩坤的“等买房”,实际上已形成一种“官民呼应”,并随大众媒介的介入而渐成浩大声势,反映出整个社会对房价回归理性的期待,如邹涛所说:“我们形成一股力量持币待购,自己的钱没有损失,但如果我们三年不买房,房地产商就会亏死。”

  然而,邹涛的期待恐怕会落空———房地产商还没亏死,“不买房行动”就已烟消云散。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告诉我们:将两个嫌犯分开审理,最有可能的结果是两人都“坦白从宽”,两人都“抗拒”的集体利益最大化反而很难出现。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总是存在利益矛盾,即便嫌犯事先有“攻守同盟”,也因相互之间的不信任和不通信息而轻易瓦解。在房地产市场,只要开发商集体“捂盘抬价”的利益远大于分别“减价抛售”,就有足够的动力突破信任和信息障碍“结盟”。消费者当然也可以“结盟”与开发商抗衡,但极为分散的消费者比开发商更难互通信息、建立信任,脆弱的“同盟”很容易就被分散的个人理性摧毁:房价还在涨,再不买就更亏了。

  “不买房行动”知易行难,其价值不在于会有多少开发商亏死,而在于其发出的社会呼声。美国经济学家赫希曼在《退出、呼吁与忠诚》中指出:就促进组织恢复绩效(如“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而言,退出不如呼吁,但两者结合最为有效。呼吁在前,退出在后,消费者被市场暂时“锁定”且手中还握有退出选择时,呼吁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应当建立一种制度,提高人们呼吁的意愿和效率,降低呼吁的成本。

  呼吁将“一盘散沙”的消费者组织起来“用脚投票”,指望以市场力量撼动房价只会让开发商掩嘴偷笑。不过,当“不买房行动”形成声势浩大的非市场力量,政府官员正视和回应社会的呼吁,“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就并非不可能;关键不在于政府官员是否加入“不买房”的呼吁行列,而在于尽政府应尽之责,拿出切实有效的公共政策回应社会的呼吁。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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