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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开始培养在职法律硕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21:47 北方新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 张弓长) 5月10日,内蒙古大学隆重举行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揭牌仪式暨首届在职法律硕士开学典礼。

  记者从揭牌仪式上了解到,200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内蒙古大学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这是内蒙古大学继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之后有权授予的第三批专业学位。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的成立,标志着内蒙古大学从此开始面向
社会招收和培养在职的法律硕士。目前,内蒙古大学已经招收了首届100名在职法律硕士。另外,内蒙古大学首届联考法律硕士也将招收50名学员,于今年9月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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