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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全国统一发新警察证(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02:48 华夏时报

  今天北京率先发放公安部强调:群众要求确认证件时,警察必须出示

  本报记者庞海英报道公安部日前制定颁布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今天,北京在全国率先发放新的人民警察证。从6月1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将统一配发人民警察证。

  半年时间完成新证配发

  昨天,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从今天起到今年年底,全国公安机关将按照先基层、后机关的原则,用半年时间分批配发统一的人民警察证,这在新中国公安史上尚属首次。其中,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以及广东、陕西两个省的公安机关将于今天起率先配发使用新人民警察证。自2007年1月1日起,全国公安民警一律使用新的人民警察证作为民警身份的凭证,各地自行制发的警察身份证件停止使用。

  据悉,此次新人民警察证的发放范围为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建制单位、在编在职并已评授警衔的职业制人民警察。

  群众要求认证警察必须出示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樊京玉副局长表示,公安民警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要随身携带并出示人民警察证,以表明警察身份、接受群众监督。“民警着便衣工作时需出示警察证。穿着警服的警察因警服包括警衔标志,也属于执法的凭证,因此在执行公务时可以不主动出示警察证。但如果百姓要求着警服警察进一步出示警察证时,着警服警察则必须出示。”

  内勤和聘用人员不得发证

  《规定》明确,公安机关内部工勤人员以及聘用的辅助工作人员等不具有公安民警身份和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属于人民警察证的发放范围。

  规定明确,在民警退休、调离公安机关、辞去公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以及劳动教养等情况下,要及时收回或收缴其人民警察证。

  发现假警察证拨打110

  社会各界群众发现假冒的人民警察证,或者对持证人员的警察身份有疑问时,既可以直接拨打110电话进行举报,提供线索,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明起全国统一发新警察证(图)

  新警察证“相貌”

  证件专用皮夹为竖式黑色皮质,外部正面压印警徽图案和“人民警察证”字样,背面压印英文“CHINAPOLICE”字样;向上翻开皮夹,内部上端镶嵌金属警徽一枚和“公安”两字,下端放置内卡。

  证件内卡采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艺制作,其正面印制持证人二吋彩色数码照片、姓名、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名称和警号,并覆盖专用全息防伪膜;背面印制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警衔、血型、人民警察证有效期限,以及“人民警察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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