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失业可领低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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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1:25 新晚报 | |||||||||
北京消息 “今年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民政部门还要给短期内无法就业后生活有困难的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这是中组部、中宣部、中编办、教育部等14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 在我国,享受“低保”的是失业以及城市的低收入人群。政府要给大学生提供
在今年5月22日的时候,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说出:“大学生应定位于普通劳动者”、“不能再自诩为社会的精英”。与此同时,某劳动问题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说:如今的应届大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已经成为“底层就业者”。政府和专家一致承认大学生是“普通劳动者”,如今政府再给大学生发“低保”也就不难理解了。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刘大为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大学生到基层就业,有较多倾斜政策,涉及到户口迁移、工资标准、生活补贴、转正定级、研究生招生等,倾斜力度前所未有。而据预计,今年会有不少于15万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同时,针对大学生缺少工作经验的情况,我国很多高校早早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基地,今年大连市也启动100个“大学生见习基地”;今年的5月份,浙江百家民营企业进京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8所北京著名高校签订大学生实践基地协议;鞍山市民营企业进学校“预订”毕业生,与明年毕业的学生达成实习意向。 无论是政府干预,还是高校和大学生自己开始行动起来,无论是情愿,还是不情愿,在今天,对中国这个世界上最有活力的市场来说,每一个中国的大学生顺从市场本位就业已经是不可避免的一条路,也只能是唯一的一条路。这对于国家和个人来说,都不失为一个很好的选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