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柜台失窃老板告员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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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3:3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合肥市一家珠宝柜台在正常营业时,价值5万多元的首饰莫名被盗。案件一时没能侦破,损失巨大的老板陆某一怒之下把当班的两名员工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全部损失。记者昨日获悉,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已对此案一审宣判,判决老板和两名员工都要承担责任。 陆某是合肥市某工艺品经营部业主。2005年10月22日,她雇佣的两名营业员陈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和臧某受雇于陆老板,双方形成了合法的雇佣关系。两人在工作中未尽到保管和注意义务,导致首饰被盗,给老板造成巨大损失,对损害的发生存在重大过失。同时老板对商场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力,对雇佣员工没有尽到培训义务,也存在一定过错。法院最终判决陈某、臧某各赔偿原告15754.37元,驳回陆老板其它诉讼请求。 (胡君玲 本报记者 何克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