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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伤小偷眼 守夜人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4:01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本报记者 袁勇

  去年10月底,在彭州市一工地守夜的朱兴全抓住了一个小偷。5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朱兴全几乎已经将此事遗忘了,今年3月,派出所民警找到朱兴全,以涉嫌故意伤害了小偷将他刑拘。原来,朱兴全在抓小偷的时候,将其眼睛刺成了七级伤残。6月8日,彭州市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守夜人巡逻 小偷眼睛受伤

  去年10月25日晚11时许,因工地上的电缆被频繁盗割,工人朱兴全、邓成东等人被安排在彭州市致和镇双龙小区216厂建筑工地上守夜。

  在守夜巡逻中,他们在工地内的一栋在建楼房的房间里,从两张床下发现了大约35公斤被盗割的电缆线。随后,房间里的4名男子与邓成东等人发生了抓扯。由于当时屋内漆黑一片,所以一番抓扯后,4人全部逃脱。

  但没料到的是,没过多久,其中一人竟又折返回来。他捂着流血的眼睛,找到了朱兴全称自己的眼睛被他刺伤。工地上的保卫人员赶到后,该男子承认自己确实盗窃了电缆,随后他被送到了光明路派出所。不过,这名小偷虽然被送进了派出所。但因为其系未成年人,且所偷的电线价值达不到盗窃罪立案标准。于是,警方让他回家治疗眼伤。

  尽职抓小偷 制止犯罪却“犯罪”

  今年3月19日,光明路派出所民警突然找到了邓成东与朱兴全,了解当时事发情况。据邓成东说,他这才知道,那个偷电缆的小偷眼伤治愈后被鉴定为七级伤残,他要求警方追究朱兴全的责任。次日,朱兴全被彭州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刑事拘留。3月29日,彭州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朱兴全批捕。

  昨日下午,彭州市检察院一名检察官向记者表示,朱兴全抓小偷没错,错在将小偷打成重伤。他提醒, 公民行使权利要有法律意识,即便是抓小偷这一类见义勇为的行为。如果过度了,原本正义的行为就变成非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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