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闽海事实现“共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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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5:20 都市快报 | |||||||||
今后,海上船舶有无重大违章,浙闽两地海事部门都能相互掌握。上周,浙江海事局和福建海事局在杭州正式签署了《关于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联动互信保障航运安全的地区间合作备忘录》,以加强船舶安全监督,共享船舶安全管理信息,发挥监管合力。 浙江海事局表示,根据合作备忘录,浙江、福建两海事局今后还将开展统一的船舶安全监督执法活动,加强两省海事部门的合作和交流。(通讯员赖其荣记者陈文龙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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