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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赃物一躺八年警方干着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5:24 都市快报

  锈迹斑驳、布满灰尘的轿车、摩托车堆积如山……这不是一个垃圾收购站,这是海口公安机关仓库内,因长期存放而日渐报废的收缴赃车。

  这些车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及时移交到检察机关、上缴国库,最终滞留由公安部门暂行保管,相当部分最终成为废品,造成浪费。

  能不能让这些无主赃物在报废前利用起来?武汉公安机关尝试了这样做,但又遇到“滥用职权”的质疑。

  海峡特区报的这篇稿子,让我们看到了无主赃物这个“烫手山芋”面临的窘境。

  能不能利用还没有个说法

  在海口市某公安分局里,被缴赃物存放久远的已达8年之久。大到不同型号的轿车、摩托车、自行车,小到民警锁在自己办公柜子里的手机、小灵通及首饰,赃物种类很多。

  每部被扣押的轿车背后都有一个鲜为人知的故事。若干年前,收缴的车辆作为办案调查取证而被暂时扣押,后来结案后,或因为赃物不能作为出庭证据,检察院不接收,或因为无法退还失主,几年的日晒雨淋下来,车辆渐渐生锈报废掉。

  公安:保管无主物品很劳神

  “案件破获后,与案件相关的赃款赃物随案卷移交至检察院;与案件无关的赃款赃物退还主人。若无法找到主人的,只能由我们办案部门代为保管。一年后,我们将保管的所有赃款赃物交给刑警大队内勤,再由大队内勤移交给分局。”一位在海口工作多年的刑警打开储物柜,里面有手机、小灵通等无主物品占据了整个柜子。

  他说,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破获案件,保管无主物品是一件很劳神的事情,万一弄丢了要赔偿;再者,一年下来,赃物太多没有地方存放。“有些保存多年的车辆已经报废,但仍然不敢丢弃,说不准哪一天上面会查下来。”

  一位负责赃款赃物管理的民警透露,早在2002年,他们多次向检察院表示过,希望配合处理多年以来积压下来的无主赃物。“没有法律依据,公安不能擅自处理无主赃物,而其他部门更不会插手管闲事。”

  在惋惜的同时,他表示正在进一步与检察院、财政部门沟通,希望他们能够尽快将无主赃物收纳并上交国库。他不止一次地将罗列好的赃物清单递交至检察院,结果还是等待。

  检察院:不接收与犯罪证据无关的物品

  “我们现在严格把关,不收与开庭物证无关的赃物。”海口检察院相关行政负责人说,公安移交来的赃物,尤其是汽车等大型物品,检察院都要存放到外面的停车场。每年的保管费惊人。

  该负责人表示,以前检察院也曾出现过大批赃物囤聚,当时,一些与罚款没收财物管理规定不相吻合的赃物,他们费尽周折才“清仓”完毕。现在,公安移交上来案卷里的赃物清单,他们都会逐条仔细核实,若遇有国家制度扣押物品不合理的赃物,检察院一律不收。

  法律专家:适当处理避免浪费

  现行法律及相关规定对赃款赃物的处理只原则规定上缴国库,没有强调赃款赃物随案移送,也没有规定由谁上缴国库。

  海南大学一位法律专家认为,无主赃物被长期扣押,得不到妥善保管,致使其丧失原有价值,这是相关部门之间互相推托责任,不清楚自身权力的表现。公安收缴的“无主物品”应该在物品的价值流失前,做出适当的处理,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2004年,武汉警方曾将打击盗窃自行车专项行动中追缴的近千辆无主自行车免费发送给贫困群体,300多个贫困大学生领到了自行车。据称,武汉警方大规模将收缴的无主赃车免费发送给贫困群体,在全国尚属首例。

  新闻一出,立即引发了各界人士的争议。有人说,公安执法机关对无主赃物能否自行处理,很值得商榷;有人说,公安有滥用职权、违法处理的嫌疑;有人说,警方的慈善行动与公安机关的职责不相符,扰乱救助秩序。争议没有结果,大家都呼吁法律应该对此加以规范。(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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