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中考切勿触及“禁区”最高可判试卷零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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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5:28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6月4日讯(记者 赵静 实习生王娟)考生参加中考要了解考场要求以及考试“禁区”。今天,本报根据《考生守则》和《对违纪考生的处理》,为考生整理了六条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入场,只能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小刀、直尺、圆规、垫板、答题卡填涂模板、三角板等。若考生夹带资料、小抄或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一经发现,其试卷判零分。
二、考生在每科考前20分钟(第一场及英语科考试为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凭准考证对号入座。考生只能在答卷、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填涂自己的姓名、考生号、座号等,不准在其它地方作任何标记。考生在试卷密封线内书写姓名、考号或做其他标记者,试卷扣10分。 三、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卷。提前答卷或考试终了仍继续答卷,受警告一次者,试卷扣20分,两次者扣40分;警告两次仍继续答卷者,试卷判零分。 四、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卷面字迹模糊等问题,可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当众询问。 五、考生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在答卷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卷,不准另加附页。答卷用红色笔和铅笔书写(用铅笔画图除外)或书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六、考试中,考生抄袭他人答卷、传递纸条或有意将自己答案交他人抄袭者,以及互换试卷、互换考号、替答试卷或接受场外答案作弊者,试卷判零分。 考生不得把答卷或草稿纸摊放在座位的两边(以身体为界),如确实需要,应反扣在桌上,否则按有意让他人抄袭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