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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撞人赔了14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5:35 现代快报

  □快报讯(通讯员溧海记者马乐乐)骑自行车也能撞死人?对!溧水一村民骑车下坡时不慎将人撞死,付出了14.6万余元的赔偿。

  去年10月11日傍晚,溧水县一村民黄英娟骑着自行车行驶在村里的一段水泥路上,当骑至一段下坡路时,她突然发现前方不远处有个行人,避让不及便猛地撞了上去。行人田某遭到猛烈冲撞被送到医院后不治身亡。交警部门对黄英娟的自行车作了鉴定之后,发现前
后轮的刹车都是坏的,铃铛使用也不灵活。法院审理后认为黄英娟应当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日前,溧水法院判决黄英娟赔偿死者家人各项费用14.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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