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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筛新生儿疾病将承担法律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7:31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郭魂强)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提高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预防措施之一。近日省卫生厅发布通知,加强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力度,造成新生儿疾病漏筛者将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苯丙酮尿症患儿,将免费给患儿提供治疗奶粉240罐,可预防患儿导致终身残疾。

  据了解,我省属于出生人口缺陷率较高的省份之一,为减少出生婴儿缺陷和残疾,
切实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和筛查质量。省卫生厅决定,今年6月1日起,各助产医疗机构须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应达到本单位活产数的50%以上。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对确诊的苯丙酮尿症患儿,免费提供治疗奶粉240罐,每罐治疗奶粉价格127元左右,基本上可供患儿服用到2岁,确诊的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及苯丙酮尿症患儿的药物治疗费用由患儿家庭承担。

  按照《陕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标准》规定,新生儿疾病筛查收费标准为每例50元,其中41元为实验室检测费用(含成本和管理费用),9元为助产机构采血、邮寄费用。

  省卫生厅严格要求,各助产机构每季度应将代收的每例41元的实验室检测等费用转账到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要对新生儿疾病筛查经费设立专账,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

  各助产机构对本单位出生的活产新生儿要做到100%的知情告知。《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书》应同医疗病历一起保存15年以上。对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新生儿疾病漏筛者,将按照《母婴保健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助产机构并承担法律责任。对筛查率未达标的助产机构,将给予全省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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