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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失业可领低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7:5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综合消息 “今年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民政部门还要给短期内无法就业后生活有困难的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这是6月1日,中 组 部、中 宣 部、中编办、教育部等14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切实做好二00六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

  此前,在今年5月22日的时候,中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在接受某中央级媒体采
访时说出,“大学生应定位于普通劳动者”、“不能再自诩为社会的精英”。与此同时,某劳动问题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说:如今的应届大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已经成为“底层就业者”。如今政府再给大学生发“低保”也就不难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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