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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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8:52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青岛6月4日讯记者今天从青岛市物价局获悉,从7月1日起,该市将在市内四区范围内开始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根据是否实行了物业管理这一标准,居民每户每月的收费标准分别为5元和6元;同时停止向居民收取城市公共卫生费、生活垃圾登门收集费。 另据了解,此项收费将随收取水费或燃气费一并代收,或由收费人员直接上门收取。
记者 于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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