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差价还要再买一部手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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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8:52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青岛6月4日讯售货时承诺所售商品价如果比别的商家高,15日内差价返还。结果真有消费者要求其兑现差价时,商家却要求消费者拿出另一商场所购手机发票。岛城一消费者无奈之下,通过消协讨回了公道。 两周前,岛城市民辛先生在四方区一大商场花2755元买了一款某品牌手机,当时这家商场在广告中承诺“所购商品15日内价格谁比我低,差价补给你”。第二天,辛先生在另
对于商场的态度,辛先生感到不解。他表示,要想取得发票不就得再买一部手机吗?两家商场的价格都是公开的,讨要100多元的差价真的需要消费者再付出2000多元的代价吗? 多次与商场协商不成后,辛先生无奈之下向四方区消协投诉。经过调查,消协工作人员指出,按照商场的这种说法,消费者想取得手机发票,就必须要再买一部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这显然对消费者不公平,商家应当履行自己的承诺。通过调解,这家商场终于在2日为辛先生退还了175元的手机差价。 记 者 于健 通讯员 邱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