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扬:新农村建设一定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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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9:05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省政协委员于扬在4月底召开的省政协社情民意恳谈会上呼吁,新农村建设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 于扬认为,我省地域辽阔,生产和生活方式差异较大,各地区农牧民收入差别也较大,故应依据地区特点,分类实施:东部农业区,村庄有一定的规模,基本的生活条件也具备,但群众的居住环境条件差,应根据现有村庄布局,着力解决“脏、乱、差、散”,以环境
多年从事建筑规划设计工作的于扬说,我省农村牧区的整治规划和实施要切合实际,要贴近群众。村庄整治规划编制,要进行认真地调查研究,要在听取农牧民群众的意见,了解农牧民群众需求的基础上制定规划。结合村庄实际,规划总体布局的重点应该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缺什么补什么;村容村貌重点治理“脏、乱、差”;村庄整治上要量力而行、分步实施,避免大拆大建、防止城乡不分,严重脱离实际。针对我省农牧区实际情况,他认为,我省的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以乡政府所在地小城镇为突破口,进行重点建设和发展,使这些小城镇既形成对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后方保障,又能成为吸纳农牧民进入小城镇,改变生产方式、提高生活水平、保护生态环境的一条重要支撑点。(记者/青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