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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泰山花园涉嫌违规 买集体土地房风险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09:35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早在2003年8月,南京市政府就发布了《关于禁止利用集体土地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的通告》,但是时至今日,集体土地商品房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相关处理方案迟迟没有出台。而与此同时,受利益的驱使,一些集体土地商品房的开发商又开始蠢蠢欲动,公然违规销售。

  在西善桥附近,记者走进了一家名为宁南·泰山花园的楼盘,询问买这里的房子能
否办理两证,售楼小姐一口应承说:“肯定可以,不过要等一段时间。”而且售楼小姐还“言之凿凿”地表示,他们有文件证明该土地可以“转正”。但记者留意到,售楼人员拿出的那份2004年4月通过的文件中清楚标明,宁南·泰山花园是“部分审查通过”,该楼盘“01栋、02栋、03栋、04栋因侵占蓝线,不予补办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

  在该小区内,记者碰到了一位王女士,她告诉记者,当初选择宁南·泰山花园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便宜,“一套98平方米的房子,总价不过20多万元”。当时她就知道这个楼盘是集体土地建房,暂时办不到两证,也曾经犹豫过。但是开发商保证“没问题”,承诺一定可以办下来,王女士最终被说动了心。由于没有销售许可证,集体土地房不能办按揭,她只好一次性付款,多年积蓄全部用光了。买了房以后,王女士隔三岔五地去问开发商产权证还办下来了没有,但是每次都被告知“应该快了”,“现在买房都2年多了,但是‘两证’还是没影子,心始终都是悬着的。”

  集体土地商品房究竟能否像开发商所承诺的那样顺利拿到“两证”呢?南京市建委房地产开发处相关负责人表示,2004年对全市67家集体土地房地产进行的是规划审查,此后还有用地、规划施工等多道审查,程序比较复杂。当初明确“部分通过审查”仅指部分通过了规划审查,并不是完全通过,而且相关项目能否通过后面其他多道审查“关口”,现在仍然还是一个未知数,因此不能轻信开发商的承诺。一些集体土地房地产项目私下擅自销售的行为是绝不允许的,政府职能部门将予以坚决查处。

  新闻链接

  南京天之权律师事务所朱凯律师则提醒购房者,集体土地必须在“转正”为国有土地后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如果购房者购买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将不得不面临风险:所购房产没有产权,不能合法转让,而且一旦开发商违约,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法律保护。(贾璞刘莉)2003年8月南京市政府发布的《关于禁止利用集体土地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的通告》核心内容包括:除国家征用外,农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任何单位、个人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利用集体土地建房出售、出租;已建、在建及拟建的项目立即停止销售,接受处理;城镇居民不得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购买集体土地建房,已购买的房屋和已使用的集体土地由所在镇(街)、村负责办理清退手续,市、区县的房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对其核发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对已入住集体土地上开发建设的住房户,今后如遇国家建设需要而征地拆迁,除已取得合法权利证书的外,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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