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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列入首批监审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10:27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讯记者近日从省物价局了解到,为提高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规范定价成本监审行为,省政府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基础上,制定了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

  省政府制定的第一批价格成本监审范围包括交通运输、教育、医疗服务、管道燃气、水、有线电视等15项。实施细则明确,成本监审实行目录管理。凡实行价格听证的商品、
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自动列入成本监审目录。对未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如对当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群众比较关心或敏感、经营者要求强烈的,价格主管部门可安排实施成本监审。凡列入《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价格主管部门在定调价前,必须按照价格决策程序先安排成本调查机构实施成本监审。(周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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