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列入首批监审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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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10:27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近日从省物价局了解到,为提高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规范定价成本监审行为,省政府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基础上,制定了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 省政府制定的第一批价格成本监审范围包括交通运输、教育、医疗服务、管道燃气、水、有线电视等15项。实施细则明确,成本监审实行目录管理。凡实行价格听证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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