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建立生态县建设基金 重点生态工程享受奖励和补助 [绿色创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14:58 中国环境报 | |||||||||
朱冠军 本报讯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政府近日作出决定,县财政建立生态县建设基金,每年在预算内专门安排50万元,用于生态县建设重点生态工程的奖励和补助,同时出台了《生态县建设基金使用办法》,对使用对象和奖励补助标准以及考核办法都做了具体规定。2006年3月,射阳县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第四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实现了生态县建设的第一阶段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