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颗荔枝三百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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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15:39 深圳晚报 | |||||||||
三颗荔枝三百块? 一游客游玩中山公园时偷摘荔枝被罚款,其自认有错的同时质疑赔偿标准是否合理 本报记者周茹报道中山公园的荔枝红了,经不住孩子的央求,市民刘先生在游园时摘下了3颗荔枝,没想到被园方罚了300元。刘先生自认有错在先,但他觉得这事有些变了味
6月1日傍晚,刚好不下雨,刘先生约上朋友,两家人同游中山公园,不知不觉走到了公园深处,“看!树上有荔枝!”朋友的孩子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兴奋不已。看到小朋友这么开心,刘先生就伸手摘了3颗。“突然,有人骑着摩托车冲到我们面前说,摘了荔枝要罚款!”刘先生告诉记者,听到这话,他的第一反应是自己确实做错了,可没想到,对方提出3颗荔枝要赔300元,刘先生觉得难以接受,对方也不含糊:“要不你去跟我老板说。”之后,小刘独自跟着他来到了一间小屋里。此时屋子里有好几位“境遇”相同的游客。其中有个16岁左右的小女孩哀求了几次,说自己身上没带那么多钱。可几个工作人员都说,不交钱不让走,并建议她喊朋友或家人送钱过来。小刘交完钱后,一名男子手写了一张收据,上有“偷摘荔枝3颗,赔偿300元”等字样,落款的印章为“中山公园荔枝园”。出了小屋子后,刘先生转悠了半天才发现树丛中有棵大树上挂着一个赔偿告示牌。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公园管理处负责人欧阳先生,据其介绍,园内1000多棵荔枝树已经承包出去了,赔偿标准也是承包方制定的。“在这些荔枝树身上,种植人员投入了不少精力,所以承包方对摘荔枝者提出赔偿要求是合情合理的。”不过,这位负责人也认为摘一颗荔枝赔偿100元确实超出了大家所能接受的范围,他会和承包方就此事进行沟通,并督促其将赔偿提示牌做得更加规范一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