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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青秀区法官与“长官”座谈“依法行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22:33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宁6月5日讯(记者黄玉婷 通讯员谢敏)行政诉讼是化解“官民矛盾”的一个重要法律途径。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不断深入,各种矛盾尤其是“官民矛盾”不可避免地日益增多。行政诉讼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提高执法水平?6月5日下午,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与辖区内数十家行政机关代表进行了一场座谈会。

  3年来,青秀区人民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07件,结案105件,结案率为98.13%。该院行政庭庭长赵丽红总结3年来的行政审判经验,发现行政机关败诉的往往由六个原因造成:不履行法定职责;违反法定程序;滥用职权;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诉讼中未在法定的期限内举证。

  赵庭长在阐述这六个原因的时候,每提到一个原因就举一个案例来说明。例如:因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行政机关在作为被告时败诉。李某在单位买了一套房改房,钱交完了,人也入住了,他却被调出了本单位。随后,该单位又将此房卖给了另外一个人王某。王某交完钱后,立即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了房产证,然后拿着证理直气壮地要求李某腾房。李某无奈,只好将产权登记部门告上了法庭。法院一调查发现,李某原来买房时虽由于政策原因没有办好证,但已经有了登记备案,权属机关在为王某办证时并未详细核实其报送的材料,也未进行实地调查,结果造成认定的事实不清。最后,法院判决撤消了权属机关对王某所做的产权登记。

  记者看到,在座的行政机关代表边听边做笔记。来自南宁市工商局的代表说:“赵庭长说的这些很有指导性和教育意义,我们在运输过程中执法有时候容易犯错,了解到这些方面,在平时的执法过程中就会注意避免”。代表们还希望能在法院审判案件的时候来旁听,从案件审判中学到更多的相关知识。

  青秀区人民法院院长余万庆提到:行政诉讼中一直存在着行政长官出庭应诉率低的问题。近3年来,青秀区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107件,只有一起案件中一名派出所所长出庭应诉,其余都是以律师出庭为主。余院长说,在审判中,法官提出的问题律师有时候答不上来,给庭审造成了一定的障碍,也给对方当事人留下不良的印象。法官们希望行政机关能够尽量配合法庭的审判工作,最好行政长官能出庭应诉,这不仅涉及到行政机关的形象问题,也会使行政负责人对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有更深的理解,对依法行政起到推动作用。编辑:王香菊作者:黄玉婷 谢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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