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3项标准圈定普通住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11:11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王宣海报道:本报昨日披露省城二手房交易征税指南后,众多读者来电咨询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的区别 。昨日,记者采访了南昌市地税局的有关专家。

  南昌市地税局有关专家称,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之间的区别是南昌市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规定的。南昌市的 普通住房必须具备三大条件。即从今年起,凡在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红谷滩新区、南昌经 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
新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同时具有以下条件的住房为普通商品住房: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附表中的价格标准。

  附表:2006年南昌市城区普通商品住

房价格标准(单位:元/平方米)

  地段等级 范围 价格标准

  一类 富大有堤、沿江北大道、庐山南大道、丰和中大道、 3900

  南昌大桥、沿江中路、建设西路、建设路、井冈山大道、

  解放西路、洪都中、北大道、南京东路、 青山湖大道至富大有堤交界所围合的区域和象湖周边地区

  一类地段以外、富大有堤以南、青山湖大道以东、洪都北、3600

  中大道以东、井冈山大道以东、解放西路以南、建设路、

  二类 建设西路以南、沿江南大道以东、广州路以北、城南路以西、

  解放东路以北、昌东大道以西;丰和大道以西、庐山南大道以南、 昌九

高速公路以东及经 角洲地区;凤凰洲地区

  三类 一类、二类地段以外的其它区域(不含湾里区) 2500

  四类 湾里区 1800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