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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7月份起上调失业保险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1:56 新晚报

  据新华社天津电(记者 邹兰)天津市从本月起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照新的标准,享受两年失业保险金的登记失业人员总共将能多领1044元。

  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天津市这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领取期限处于第1个月至第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333元调整为380元,提高47元;领取期限处于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300元调整为340元,提高40元。在提
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同时,天津市与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相关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也有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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