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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坏我家狗不赔甭想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4:56 山西晚报

  律师认为:即使宠物发生事故,只要驾驶员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就无需赔偿

  本报7月12日讯(记者郭卫艳)今天,省城孟先生驾车险些将一条横穿马路的小狗撞伤,小狗的主人坚持要孟先生留下200元钱,在双方商议之后,孟先生给了小狗的主人50元钱。“狗到处乱跑,主人是不是也应该负一定的责任呢?”

  昨天下午5时许,孟先生驾驶一辆昌河车由南向北行驶在体育路上,当他行至省体育场附近时,一只小狗突然横穿马路,孟先生紧急刹车,好在车速不快,小狗死里逃生,没什么大碍。但小狗的主人却坚持认为小狗受了伤,要让孟先生留下200元钱,给小狗做检查。“狗又没受伤,我为什么要给钱呢?”孟先生十分不解,双方在马路上争执了将近40分钟,最后在路人的劝说下,孟先生才同意给狗主人50元钱。但他始终认为自己不该为此负责。

  山西晋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说,根据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如果驾驶员正常行驶,没有违反交通规则,那么宠物发生交通事故应由宠物主人负责,因为主人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宠物。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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