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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乱收费将受严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8:0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7月12日讯(记者 甄真)省、市物价局今天联合发出教育收费政策提醒函,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擅自设定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要对教育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发生。

  物价部门要求,各类学校不得擅自设定收费项目,不得超标准、扩大范围收费。学费、杂费、住宿费、借读费、择校费必须执行省政府或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
的标准,各种费用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义务教育阶段要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严禁学校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金”和“共建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禁擅自扩大择校招生比例。

  此外,物价部门再次对高校收费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规范。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三类。高等学校要加强收费管理,严禁学校以任何理由搞“双轨”制收费和高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定向费”等,也不允许学校以改制为名变相提高学费标准。学费和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高校为学生提供由学生自愿选择的服务并收取相应的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高校强制服务。在自愿前提下,高校还可以替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相关费用,但不得强行统一收取代收费,也不得在学生缴纳学费时合并收取,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高校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品由学生自主采购,不得强行统一配备,在招生简章中必须注明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

  物价部门要求,高校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须到指定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时要按照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门印(监)制的财政票据,在收取服务性收费时应使用相应的税务发票。这两项收费应全部用于学校办学支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将学校的收费收入用于平衡预算,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学校收费资金。

  物价部门重申,学校要在醒目位置和收费场所进行收费公示。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乱收乱支代办费、跨学期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查出的乱收费款项要公开退还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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