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违背现行法律法规 |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8:37 每日新报 | |||||||||
|
“从法律角度来看,‘医闹’现象本身存在诸多可能与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地方。”上海新华律师事务所连晏杰律师向记者表示。 首先,“医闹”与患者家属之间存在的是一种畸形的授权关系———“医闹”必然先获得患者家属的授权,然后获取相应的信息。从患者家属角度看,这一授权并不合理,因其本身并没有“闹”的权利。同时,不少“医闹”事先往往会采取夸大结果、虚构事实的方
此外,由于职业“医闹”一般采取扰乱医院就诊秩序的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的赔偿,这行为本身也已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若产生严重后果,将遭受行政处罚。也就是说,如果患者家属参与“医闹”,并对医院正常秩序产生恶劣影响,那么,别说争取赔偿了,自己都有可能因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而受到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可能面临最高15天的行政拘留。 <责任编辑:孙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