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章守纪应是起码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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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8:49 沈阳网-沈阳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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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郭宏颖)7月12日,沈阳市将评选“文明出行好市民”,本报向社会征集“文明出行好市民”评选标准的消息见报后,引起了广大市民极大的关注,有不少市民通过短信和热线电话,表达了他们的想法。 市民杨显惠来电话说,评选“文明出行好市民”,意义就在于树立榜样,带动全市人民。所以“文明出行好市民”最基本的标准就是要遵章守纪,而且不管有没有人监督,都
市民陈晶晶在短信中认为,有资格参加这次“文明出行好市民”评选的人,不应仅限于沈阳市民,而应该涵盖所有在沈阳生活的人。随着沈阳开放程度日益提高,在沈阳工作和生活的外地人、外国人越来越多,他们既是这座城市的一分子,也是对沈阳有着重要影响力的庞大群体,他们能否文明出行,同样事关沈阳城市秩序。 市民李丹阳在电话中说,作为“文明出行好市民”,不仅要自己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还要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遵章守纪。 您认为参选“文明出行好市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曾经因不文明出行被曝光或罚款的市民,改正后还有没有资格参加评选?对此次评选您还有哪些建议?欢迎您就“文明出行好市民”的评选标准,发表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参与方式:热线电话:22690575;手机短信:小灵通用户编辑“A+内容”发送到17799701,移动用户编辑“A+内容”发送到0779970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