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实行建筑署名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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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8:57 沈阳网-沈阳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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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7月11日,哈尔滨市召开建筑署名工作会议,部署建筑署名工作。 据介绍,从现在起,哈尔滨市将实行建筑署名制。凡在2006年1月1日后竣工的建筑都可以申请登记建筑署名。其中,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具有一定规模的建筑组团;城市中心区重点地段标志性景观及建筑小品;重要桥涵、标志性建筑及其它应署名的重要建筑物、构筑物都应署名。署名内容包括建筑或建筑组团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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