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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管企业老总上反腐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8:59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7月12日讯“凡是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必须集体研究,不能个人独断专行。”7月11日,省国资委召集64家省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

  据了解,今年以来,省国资委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企业党风建设和
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省管企业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职工群众利益问题监督检查105次,发现纠正违规问题212件;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213次,发现纠正违规问题391件。

  上半年,省管企业共受理来信来访812件次,立案11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7人,组织处理18人,有2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违纪金额219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36.03万元。

  会议强调,省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设立党委的,一般应设纪委;企业规模较小,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设纪委的,党委应设专职纪检委员。要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重点,强化对产权交易、资本运营、财务管理、营销采购、工程项目等企业经营管理关键环节的监督。

  凡职工与企业签订工资福利、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的集体合同草案,要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和集体合同履行等情况要向职代会报告;企业研究决定改制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通过职代会等形式广泛听取职工意见。

  要不断深化厂务公开的内容,抓住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和职工关注的热点,把企业重大决策问题、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重要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与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反腐倡廉密切相关的问题,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如实加以公开。


记者 李琥珀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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