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挂失存折被收“对证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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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8:59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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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11日讯忘记存折密码办理挂失业务时,储户持身份证亲自前往办理,银行的工作人员说需要到公安部门证实其身份证,得收取20元钱的“对证费”,省城张先生对济南工商银行此项收费提出质疑。 据张先生讲,为上高中的女儿办理的教育储蓄即将到期,7月9日,他的妻子来到济南工商银行槐荫区五里牌坊营业所,准备提钱时却将密码忘记了,就办理密码挂失业务。张
记者以储户身份向济南工商银行咨询挂失手续费的问题时,工商银行个人金融处的刘先生说,存折挂失只收取10元钱的手续费。工商银行五里牌坊营业所的马先生说,存折里的钱越多收取的费用越多,超过2万元钱,得到公安部门核实身份证,需要多交20元“对证费”。再次询问银行个人金融处时,刘先生说超过2万元的确要多收20元“对证费”,并说到公安部门上网查询核实储户身份证号得交钱。 “本人持身份证到场办理,还需要到公安部门核实?”张先生对20元钱的“对证费”提出疑问,他觉得银行是自立名目收钱。记者从省银行监管局了解到,银行收取的挂失手续费都是各银行自己设定的,目前没有统一规定。 当记者带着储户的疑问采访济南工商银行个人金融处时,高先生告诉记者,超过2万元储蓄的银行存折挂失时,他们需要出人力物力到公安部门证实其身份证,20元钱的“对证费”是银行自己收取的,并说执行的是上级银行的内部规定。 记 者 吕春梅 实习生 段婷婷 江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