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全部网上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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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3:07 山西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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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20日讯(记者梁建东)为了让消费者随时了解可售房源、房价,防止一房多售使消费者蒙受损失,今日省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尽快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信息系统,今年年底前全省11市全部实现所有商品房预销售、商品房合同网上备案,以遏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虚设销售合同恶意哄抬房价、谎报商品房销售进度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据了解,目前,我省11个市除太原、大同外都没有建立房地产信息系统。一些急于购房的消费者不能及时了解当地所有商品房预售的信息,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信息不畅,擅自虚设销售合同、发布不实价格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谎报商品房销售进度,更有甚者将一套住房卖给多名消费者,让消费者蒙受重大的损失。 为了遏制这种不法行为,省建设厅要求各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商品房预销售、商品房合同网上备案制度,通过商品房合同网上备案和房地产信息公开,引导企业公平、公开、公正地参与市场竞争,让消费者随时了解可售房源、房价。目前还没有建立房地产信息系统的市,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商品房预销售、商品房合同网上备案;各县(市)要在明年完成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商品房预销售、商品房合同网上备案。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网上公开,建立房地产信息发布制度。商品房预销售信息、销售活动、销售合同备案情况等内容要适时上网向社会公布。要通过信息公开,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维护健康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另外,为了准确掌握住房交易情况和住房总量、结构、居住条件等底数,解决目前我省住房供应结构中存在的问题。今后,各市应在每月(每季度首月)15日前,将上月(上季度)反映本市的房地产市场主要数据及其变化情况(季度分析报告)报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