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二药案:黑龙江药监副局长齐齐哈尔副市长被警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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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6:19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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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楚天金报)据新华社电 震惊全国的齐二药“亮菌甲素注射液”致死11人案,已全部查明。经查,这是一起不法商人销售假冒药用辅料,齐二药采购和质量检验人员严重违规操作,使假冒药用辅料制成假药投放市场进而致人死亡的恶性案件。有关药品监管及工商监管不力,工作严重失职。 公安机关已经对齐二药原总经理尹家德,法人代表向东,两名副总经理等10人立案
监察部决定给予黑龙江省药监局副局长陈淑兰、齐市副市长任仕杰行政警告处分,齐市药监局局长、副局长、安监科长分别被记大过、撤职,齐市黑龙集团董事长被行政记大过,总经理被撤职;江苏省泰兴市工商局局长被记大过,一名分局局长被撤职,其他人员受相应处分。 齐二药药品生产许可证已被吊销,销售假冒药用辅料的企业和出具失实验资报告的中介机构也将被吊销证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