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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副教授打赢中国博客第一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2:53 重庆晨报

  杭州博客信息技术公司被判在其下属的“中国博客网”首页刊登致歉声明,同时赔偿1.13万

  本报综合消息南大副教授状告杭州博客信息技术公司名誉侵权,引发了“中国博客第一案”。昨天,南京鼓楼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该公司被判决在其下属的“中国博客网”首页刊登致歉声明。

  去年9月的一天,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陈堂发在“中国博客网”,偶然发现在一篇《烂人烂教材》的心情日记里,博客主人K007指名道姓称其为“烂人”、“猥琐人”、“简直是流氓”。

  陈堂发以“中国博客网”拒绝删贴,导致自己名誉严重受损为由,将“中国博客网”所在公司,杭州博客信息技术公司告到鼓楼区法院,要求该网站刊登致歉声明,保留时间为242天。同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金1.13万余元。

  鼓楼区法院认为,“中国博客网”应承担监督控制、停止传输有害信息的法定义务。判决“中国博客网”在其首页刊登经法院审核的致歉声明,并保留10天。同时赔偿陈堂发经济损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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