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敢于顶风疯播“禁播节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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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3:52 舜网-济南时报 | |||||||||
8月1日是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对减肥、丰胸、增高、药品、医疗器械五类电视购物节目实行“禁播”的第一天,但从当日凌晨到下午,各类甩脂机、丰胸等禁播节目仍不断播出,其疯狂势头不减往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已经致电12家违规播放广告的省级卫视的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撤下明令禁止的违法广告(8月2日《新京报》)。 面对叫停“禁令”却依然我行我素,不能不让人惊叹其敢于“有法不依”且勇于顶
我觉得首先应从思维惯性上找原因。电视广告遭遇诟病早已不是一次两次;用于制止、治理违规广告的法规、通知早已不是一个两个;对于此类违规广告,媒体曝光、舆论谴责早已不是一回两回,但结果往往还是故态复萌,甚至是不了了之。惯性既成,对于新的“禁令”,真正能够虔诚待之的恐怕不会很多。 这其实也暴露出法治意识的淡薄。对于一项政策的出台,有人首先想到的不是怎样去遵守,而是想到去找漏洞以便违反。正是这种意识的普遍存在,才会有所谓“法不责众”的现象。 对“禁令”应该严肃认真,应该做到有禁必止、有令必行。可在7月31日的通气会上,广电总局有关领导却表示,8月1日起,广电部门先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自查自纠,一旦发现违规问题,将发出“整改通知单”。“大限日”既然是8月1日,那么,监督执法部门就应从这个时候起进行严格执法监督,不能留有余地,何以还要如此敦请和催促呢?这样的温柔敦厚还谈什么“法治”? 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所谓由广电系统自查自纠,其实就是由他们自己内部操作,有些像是让自己来监督自己。 正是由于存在上述这些问题,才使得禁令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这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否则将来还会落入这样的怪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