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家违规卫视台受到广电总局警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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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3日04:19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与8月1日的肆无忌惮相比,昨天各地方电视台的“违禁”电视购物广告明显收敛了许多。记者了解到,12家违规播放“禁播”广告的省级卫视台受到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警告。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说,广电总局已通知相关省区的广电行政部门,要求违规机构进行整改。各地将随时监测辖区内的播出机构,定期上报相关情况。两部门将组成联
最新调查 “丰胸”没了 保健品顶上 记者昨晨零时以后再次搜索各地卫星频道发现,丰胸广告没了踪影,减肥广告虽大为减少,但记者还是在陕西台、重庆台、广西台发现了宣传减肥的“瘦儿鞋”广告,在吉林台发现了声称具备减脂、增高双重效果的“蹦高纤体组合”。1日播放电视购物节目颇为“疯狂”的山西卫视整晚只播放了一条“蚁皇神粉”的广告,而山东教育台“早早”就结束了全天节目。 各种祛斑、抗粉刺、除痘、治脱发的化妆品以及以“蚁皇神粉”、“乐乐胶囊”、“圣帝·魅力坚”为代表的男用保健品在晚间电视购物节目中唱起了主角。 黄牌警告 12家省级卫视接到整改单 8月1日凌晨,江苏卫视播放了“联邦悠悠挺”以及减肥产品等广告。江苏卫视广告部人士表示,按照电视节目的时间跨度,从当天早上6时到次日早上6时为一个播出日,因此,1日凌晨的广告仍然是算在7月31日的播出计划中,“从1日白天开始,这次禁播的广告就已经全部撤下了”。2日零时以后,江苏卫视果然只播放了“再青椿”广告。 山西卫视广告部负责人也承认,已接到上级部门通知,“两天之内一定撤下”。 国家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副司长任谦表示,如果这12家省级卫视没有按要求撤下有关广告,广电总局将会发出第二次警告并下发整改通知单。 令行禁止 打“擦边球”根本行不通 目前有些经销商声称,甩脂机、瘦身鞋属于运动健身器材,不是减肥产品,应该不在叫停之列。对此,中国广告协会秘书长助理李方午指出,只要产品功能符合禁播范围,就应该在叫停范围内。 李方午说,此次禁播的减肥、丰胸、增高、药品、医疗器械5类电视购物节目,不是根据什么类型性质划分的,而依据的是其功能。甩脂机、瘦身鞋宣传有减肥功能,就属于减肥产品。 李方午同时表示,祛斑、脱发类产品目前还属于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性保健品要看其是属于保健食品还是药品,但其广告内容也都应符合《广告法》的基本规定。李方午同时透露,国家有关部门已在研究考虑如何规范电视购物的具体形式。 相关新闻 发布虚假医疗广告 北京3家民营医院被罚15万 1日下午,北京3家民营医院领到了两局“禁播令”下发后的首张处罚单,罚金达15万元。同时,市工商局公布了近期查处的医疗和保健食品的十大违法广告案件,包括7个医疗广告和3个保健食品广告。 北京五一医院、济华医院、燕竹医院3家民营医院因发布虚假宣传、杜撰医师患者等违法内容的医疗广告,各被罚款5万元。 其他违法广告还有:某报发布“北京天正中医药研究院”医疗广告;北京鸿福世纪广告使用患者前后对比照片;北京汇思翔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证明》;北京中盛美广告公司代理禁止发布的白癜风、牛皮癣广告;某报社发布“S伊人”保健食品广告,消费者为虚构;北京东方绿洲商贸有限公司发布伊人优美减肥胶囊,缺乏科学依据;北京九九方元保健品经销有限公司发布“富硒灵芝宝”保健食品广告,属于与药品混淆的行为。 综合新华社、北京晚报 | |||||||||